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供热管理条例》,对整个供热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该条例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对部分供热设施做了限制和要求。
此次内蒙古省政府针对供热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限制和要求取消地条钢锅炉是其中之一。在未来三年内,内蒙古全区范围内的地条钢锅炉都将被逐步淘汰,以保障供热安全和环保,同时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在规范供热设施的同时,条例也对供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进行了管理。条例明确,供热企业要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发展供热事业,并做好保温工作,降低能源浪费。同时,规范供热价格,保证用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