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家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项告知企业,由企业在每月税前予以扣除。
对于没有固定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自营税务申报,需要自行在每月纳税申报中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第四部分为专项扣除,第一大类为教育、第二大类为医疗、第三大类为住房租金、第四大类为赡养老人、第五大类为继续教育,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这些大类中选择相应的小类进行填写。
如果个人没有相应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则填写零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的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当期实际收入的30%。
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基本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