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我国的婚姻观念一直是在不断演变的。在周代,婚姻还是建立在阶级和地位的基础之上,女性地位极低,而且通常是父母为其包办婚姻。相比之下,到了唐代,由于佛教思想的影响,婚姻开始强调缘分和自由恋爱。到了宋代,儒家思想的影响开始增强,婚姻观念又发生了一些变化。直到现在,我们对于婚姻的认识依然在不断地深化和完善。
“情非得以”,这是一句出自《庄子》的名言。它的意思是说,感情并不是一定要有原因的,也就是说,情爱是可以自由地产生和发展的。这种观念在唐代的文学作品中出现得非常频繁,很多诗人都将爱情描绘成一种自由和美好的情感。但是,到了宋代,这种观念却受到了很大的质疑。大多数儒家学者认为,婚姻应该建立在合适的条件和恰当的原因之上,而不是仅仅基于感情。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情非得以这种观念的演变对于我们中国的婚姻观念变迁有着重要的影响。我们可以从这一历史演变中看到,人们对于婚姻的认识是在不断更新和完善的。我们的婚姻观念也应该跟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